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助力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

发布日期:2022-12-26 15:24 来源: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

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,提升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,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立足新市民、中低收入家庭刚需住房需求,多措并举,助力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。

一是政策先行,促使缴存有依据。为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,享受政策优惠,实现购房安居,中心出台了《潜江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》,将自由职业者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,建立自愿缴存机制,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、提取、办理流程、要件材料进行了明确。
     
二是拓宽渠道,促使缴存有便利。拓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渠道,凡信用状况良好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(男性60周岁,女性55周岁)灵活就业人员,可在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自主开户。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按月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(含)以上,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,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有力支持了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。

三是以贷促缴,促使缴存有动力。中心规定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者,可以享有与在职职工同等权利,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办理。为减轻购房职工还贷压力,减少贷款利息支出,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,中心开展了“商转公”业务,越来越多的灵活就业人员,通过参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分享政策红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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